看守所智慧監所領導小組
2024-01-29
智慧監所是指通過信息化手段對監獄、拘留所、看守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羈押場所進行的智能化管理。看守所在智慧監所以公安機關為主導,獄警為執行主體,在監獄局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智慧監所領導小組職能
1.統籌協調:負責智慧監所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組織制定相關制度、規范及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智慧監所建設經費保障。
2.監督管理:負責智慧監所建設項目的審核把關,建立項目評審機制,加強對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管理。
3.技術指導:負責智慧監所建設項目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支持,建立健全技術支撐體系,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4.考核評估:負責智慧監所建設項目的績效考核,定期組織開展評估驗收,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二、其他成員職責
1.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是智慧監所建設的責任主體,要發揮主導作用,積極籌措資金,加強人員培訓,健全管理制度,推動智慧監所建設向更高水平發展。
2.司法行政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要在同級黨委政法委領導下,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智慧監所建設各項工作,將智慧監所納入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總體布局,推動智慧監所與其他業務管理系統互聯互通。
3.財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做好智慧監所建設所需經費保障,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各項配套資金,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智慧監所建設。
4.審計機關:審計機關要加強智慧監所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到位,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問題,維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合規運行。
5.有關部門: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智慧監所建設取得實效。
如果被限制人身自由,可以前往當地看守所尋求幫助。在辦理出庭受審手續后,可由家屬申請取回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