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縣智慧監所信息化管理
2024-01-29
智慧城市是指在以物聯網、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支撐的基礎上,將城市中各行各業的信息資源通過網絡進行整合和應用。智慧監所以“智慧”為核心,圍繞監管對象的動態化、監管手段智能化、監管過程規范化、監管效果最大化四個維度構建監所信息化平臺。
一、監管對象的動態化
1.監管對象信息采集:利用手持終端設備對被監管人員的基本信息、身體狀況、服刑表現、獎懲情況等數據進行采集,并上傳到數據中心進行集中存儲與分析;同時,由系統自動抓取被監管人員的身份信息、照片、指紋信息等基礎信息,實現被監管人員身份信息的實時更新。
2.監管對象出入登記:被監管人員進出監所時,需通過門禁系統刷腕器或身份證件,經工作人員核驗后方可放行,同時記錄其出入時間、地點及原因等信息,方便事后查詢。
3.智能監控: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監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可對監區內部各區域進行全天候無死角覆蓋,確保監區安全穩定有序運行。當出現異常行為時,可及時發現并采取措施處理。
4.電子巡查:管理人員可通過移動執法終端巡檢各個監區,查看是否存在違規現象,如違規使用電子產品、聚眾斗毆等,發現問題后立即通知相關科室進行整改。
二、監管手段智能化
1.智能考勤:被監管人員每天需要完成簽到、點名等工作,而傳統的紙質考勤方式不僅耗時費力,還容易出錯。采用智能考勤系統則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錯誤率。
2.智能分押:根據被監管人員的身體狀況、犯罪性質等因素,為其分配合適的監室和室友,避免因環境不適導致不良后果的發生。
三、監管過程規范化
1.智能辦案:獄警可隨時調閱案件資料、案卷材料以及各類審批文書,提高辦公效率的同時也保障了案件辦理的質量。
2.智能教育:被監管人員可以通過多媒體教學設備學習法律知識、文化課等內容,提高自身素質和改造能力。
四、監管效果最大化
1.智能矯正:通過對被監管人員的行為、心理狀態等方面的監測和評估,制定個性化的矯治方案,幫助他們更好地適應社會生活。
2.智能考核:通過各種考試、技能測試等方式來檢驗被監管人員的學習成果和改造成效,同時也為他們的釋放提供參考依據。
五、其他功能
該監所在日常管理和案件辦理過程中還具備智能統計、智能預警等功能,進一步提高了監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