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矯正中心建設存在問題
2024-01-29
智慧矯正中心建設存在政績沖動、盲目攀比、脫離實際等問題。為確保智慧矯正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各地要科學把握智慧矯正工作的推進節奏和方式方法。
1.政績沖動:一些地方在智慧矯正工作中片面追求信息化手段的引入,忽視了對矯正對象管理教育的實際需求,導致大量資金投入卻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2.盲目攀比:個別地方將智慧矯正作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來抓,不顧實際需求一味引進新設備、高配置,造成資源浪費。
3.脫離實際:有的地方沒有結合本地實際需要進行頂層設計,而是簡單購買系統軟件,缺乏后續運維保障和技術支持;有的地方矯治功能不健全,矯正監管流于形式,無法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優勢,影響整體效果。
4.數據共享:目前各省級平臺之間信息交換機制尚不完善,部分矯正對象基本信息、案由變更等信息仍通過紙質表格逐級上報,效率低、易出錯,亟需建立統一的數據標準和信息流轉機制。
5.信息安全: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絡犯罪呈現出新的特點,一旦發生網絡安全事件,就可能危及矯正對象個人隱私安全、影響社會穩定。
6.人員培訓:一些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不足,不能熟練操作智慧矯正平臺,也未掌握好用法,導致平臺使用率不高,矯正監督效能有限。
7.經費保障:智慧矯正建設周期長、成本高,但部分地區對此項工作認識不夠深入,僅將其視為一項硬件設施,而忽略了配套的人才培養、技術支持等方面的支出,給項目實施帶來困難。
8.技術支撐:一些地區依托的社會力量參與矯正工作的方式過于單一,矯正場所內網運行維護難度大,導致矯正信息系統不穩定、故障頻發。
9.考核評價:當前,各地普遍采用案件辦理數量等指標對社會服務機構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服務費掛鉤,不利于機構正常運營,也不利于矯正質量提升。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智慧矯正納入法治政府建設、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統籌協調各部門力量,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合理規劃布局
各地要按照“一個中心、三類模塊”的總體思路,因地制宜確定本省智慧矯正建設方案,避免搞“一刀切”、層層加碼,切實防止成為增加基層負擔的新包袱。
三、注重實用實效
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矯正對象的需求和矯正場所的條件,在保證矯正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實現信息化、智能化改造。
四、強化監督管理
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審批入駐單位和服務內容,定期組織評估,及時調整優化,嚴防違規干預矯正對象管理和脫位走偏。
五、做好銜接過渡
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先行試點,積累經驗后逐步推開。對于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地方,要做好現有系統的接入、整合和升級,實現與其他省份互聯互通,提高整體應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