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矯正中心創建分工方案
2024-01-29
智慧矯正中心創建的分工方案主要包括:一是由司法局牽頭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二是由公安、法院、檢察院等相關部門配合進行相關工作;三是由教育局負責對在押人員的文化課學習情況進行監管;四是由民政局負責協調資金保障及物資供應;五是區級層面各部門分別按照各自職能開展相應的工作。
一、主要職責
1.司法局:組建創建專班,統籌協調智慧矯正中心建設各項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項目推進和督導檢查等工作。
2.公安局:提供場所支持,協助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加強在押人員管理,維護監所秩序,確保安全穩定。
3.法院:提供場所支持,協助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加強對在押人員審判執行工作的監督指導,依法規范收拘流程。
4.檢察院:提供場所支持,協助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加強對在押人員檢察監督,依法規范收拘流程。
5.教體局:組織在押人員參加文化課學習,建立考核機制,提升受教育程度。
6.財政局:籌措智慧矯正中心所需經費,保障各項改造工程順利實施。
7.民政局:按期撥付改造資金,及時足額發放補貼,保障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8.交管部門:為智慧矯正中心車輛辦理通行證,方便接送在押人員。
9.市場監管局:協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智慧矯正中心周邊經營業戶進行摸排登記,統一標識,規范經營行為。
二、工作機制
1.建立區級創建工作例會制度,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2.各成員單位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本單位智慧矯正中心創建工作,確定專人對接聯絡,定期溝通情況,推動有關事項落實。
3.區智慧矯正中心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日常工作調度,及時了解掌握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積極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督促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