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監管新動能指標有哪些
2024-03-30
智慧監管是指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對市場監管領域各項業務工作進行深度融合、集成創新和智能升級。智慧監管新動能指標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包括數字賦能、融合共享、精準高效、協同聯動、風險預警、信用治理。
一、數字賦能
1.電子證照:實現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全程網上辦,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4個工作日內,電子營業執照成為主流。
2.一體化平臺:打造以“互聯網+綜合治稅”為引領的新型監管模式,建立涵蓋全周期稅收管理、全流程涉稅服務以及全方位社會共治的工作體系。
3.一體化辦案系統:建設集執法輔助、案件辦理、執法監督等功能于一體的執法辦案信息化平臺,提高執法辦案效率。
二、融合共享
1.數據共享:推進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數據共享共用,形成信息共建、資源共享、機制同構的工作格局。
2.應用支撐:搭建集監管決策、現場執法、案卷管理等為一體的監管支撐平臺,提升監管效能。
三、精準高效
1.智能化識別:通過大數據分析技術,自動發現監管線索,快速定位問題源頭,有效解決傳統監管手段不精準的問題。
2.智能化處置:依托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新興技術,構建智能化、網絡化、數字化的監管新模式,提高監管工作的精準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協同聯動
1.聯合懲戒: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跨領域跨行業的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2.協同作戰:推動各監管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一張網”上聯下掛,形成上下聯動、左右銜接、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風險預警
1.異常行為監測: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場所的動態監測,及早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2.信用評價:完善信用基礎數據庫,健全信用修復機制,強化信用約束和失信聯合懲戒,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六、信用治理
1.信用監管:建立和完善信用監管制度,將信用監管貫穿于市場監管全過程,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在規范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的作用。
2.信用法治:積極推動信用立法,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法規規章,健全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機制,完善信用監管標準規范,著力構建科學完善的信用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