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工業4.0時代,各行各業都在呼喚“智慧監管”,各行各業又都有自己不同的監管思路、發展戰略與實施策略。
11月13日,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中國健康傳媒集團主辦的2019智慧監管創新大會暨藥品智慧監管研討會在北京召開,就“藥品全程追溯”、“網絡數據安全”、“5G時代與大數據推動智慧監管”、“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領域全面推進智慧監管”等問題進行了研討,為實現智慧監管提供了新方案、新思路。
智慧監管,并不是藥監的“專利”
11月19日,京沈高鐵始發站—北京星火站,中鐵建設集團“156項目智慧建造平臺”投入運營,該智慧工地管理平臺通過大屏端、電腦端、手機端、物聯端、微信端5大終端數據的互聯互通,集中展現施工現場智能進度、智能勞務、智能物料、智能場區、智能調度等應用場景。
為落實公安部監管局《智慧監管建設技術指南》中的工作要求,浙江某公司結合生物識別技術、物聯網技術、視頻智能分析等技術手段,將安防綜合應用、警務督察應用、可視化應急指揮應用、智能運維管理應用深度整合,融合公安監管場所常用安防子系統,包括視頻監控、綜合報警、門禁管理、周界電網、電子巡更、在押人員報告等系統,實現各子系統間資源共享和信息交互,為應急事件處理提供聯動機制策略。
智慧監管,首先要企業信息化
11月19日,蘇州豚鼠科技“藥搭”制藥行業“文件管理信息化軟件研討會”在蘇州召開,來自全國各地的藥企人員交流了制藥行業文件管理、培訓管理、電子數據管理中的難點和困惑,研討了藥企信息化與智慧監管的關系,有專家提出“智慧監管首先要實現企業信息化”的觀點,引起與會人員熱烈討論。
“智慧監管”,其實關鍵點不在“智慧”二字
“智慧監管”,其實關鍵點不在“智慧”二字,而是在“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在數據與信息的共享。監管方與被監管方一定不是“貓和老鼠”的關系,而大家都應該是“共享平臺”上的不同“用戶”,監管方需要看到什么?被監管方愿意展示什么?信息和數據如何真實完整、有限公開地呈現出來?
互聯網、大數據、5G時代,信息孤島之間的互聯互通在技術上已經不是瓶頸,視頻共享變得輕而易舉,但是單一的視頻監管手段并不是智慧監管,也并不是全程追溯與全面監管的目的和意義。
智慧監管需要實現藥品全生命周期全過程的“陽光監管”,消除研發、注冊、MAH、生產、檢驗、放行、銷售、運輸、庫存、醫院、患者”之間的信息壁壘,那就需要各個環節都實現自身的信息化管理,并且愿意留出“接口”,而且需要開放“權限”,這才是智慧監管的難點。
如何實現真正的“智慧監管”,除了信息化技術上的突破、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配套,可能還需要監管方采用一些強制手段,并提供一些技術支持與資金支持政策,當然更需要被監管方思想理念的提高與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守法、誠信,還需要有更加開放包容又霹靂雷霆的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