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刑罰執行系統需實現協助監獄辦理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含保外就醫)等工作;實現協助監獄受理罪犯申訴、控告和檢舉等工作。
(1) 減刑
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執行期滿,應當予以減刑。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依法可以予以減刑。
根據監獄刑罰執行實踐,減刑分為無期、死緩的減刑,有期徒刑(包括死緩、無期徒刑罪犯減為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重要罪犯的減刑3類。
減刑實現對有期徒刑罪犯、無期徒刑罪犯、死緩罪犯、重要罪犯四類罪犯的減刑申請管理、審批管理、執行管理等功能。
減刑(監獄/監區、罪犯姓名、罪犯類型、判處類型、減刑類型、減刑原因、執行時間)
(2) 假釋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依法可以予以假釋
根據監獄刑罰執行實踐,假釋分為無期、死緩的假釋,有期徒刑(包括死緩、無期徒刑罪犯減為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釋,重要罪犯的假釋3類。
假釋實現對有期徒刑罪犯、無期徒刑罪犯、重要罪犯三類罪犯的假釋申請管理、審批管理、執行管理等功能。
假釋(監獄/監區、罪犯姓名、罪犯類型、判處類型、假釋類型、假釋原因、執行時間)
(3) 首保審批
首次保外就醫是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罪犯,首次辦理保外就醫。首次保外就醫涉及監獄、省監獄管理局、公安機關和原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理過程:監獄書面申請、具保人簽訂具保書、省級政府指定醫院進行病情鑒定、省監獄管理機關批準、通知公安機關和原判人民法院、抄送人民檢察院。
首保審批包括首保申請管理、審批管理、執行管理等功能。
(4) 續保審批
續辦保外就醫是罪犯在首次保外期滿后,經過病情鑒定,仍需保外就醫的。續辦保外就醫涉及監獄、省監獄管理局、公安機關和省政府指定的醫院。辦理過程:罪犯進行病情鑒定、公安機關提出建議書、監獄書面申請、省監獄管理機關批準、通知公安機關和罪犯。實現對符合續保資格罪犯的續保申請管理、審批管理等功能。
保外就醫(監獄/監區、罪犯姓名、罪犯類型、保外類型、保外原因、保外開始時間、保外結束時間)
(5) 暫予監外執行考察
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婦女的暫予監外執行,是判決時罪犯正在哺乳自己嬰兒,在哺乳期內進行暫予監外執行,哺乳期滿后收監執行。涉及部門:監獄、省監獄管理局、公安機關和原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理過程:監獄書面申請、省監獄管理機關批準、通知公安機關和原判人民法院、抄送人民檢察院。
暫予監外執行考查是指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定期進行考查,以確定是否收監的過程。暫予監外執行考查涉及監獄、公安機關。辦理過程:監獄派員考查、公安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減刑定期的考查,定期登記考查相關數據,同定期的考查數據進行確定罪犯是否進行收監。
監外執行(監獄/監區、罪犯姓名、性別、監外執行原因、開始時間、結束時間)
(6) 申訴受理
罪犯申訴(對原生效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材料,監區民警登記后,轉遞給上級業務部門,業務部門審查登記簽收。
(7) 申訴處理
申訴處理實現對罪犯申訴的資料分類傳遞及調查、反饋等功能。
(8) 控告受理
控告受理實現對罪犯控告文件的登記、判斷初步分發對象的功能。
(9) 控告處理
控告處理模塊實現對罪犯控告的資料分類傳遞及調查、反饋等功能。
(10) 檢舉受理
檢舉受理實現對檢舉材料的民警登記、初步分類歸口到相關部門的功能。
(11) 檢舉處理
檢舉處理實現依檢舉對象不同而分別傳遞資料,并進行調查、處理、反饋等功能。